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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d Erwin Guo's regionArcherfish is right here
February 29 [转载自译言]十个相信逻辑而不是宗教的理由attaboy写的简介 这种 Top ten 的文章多半不是正经的论述,好玩儿而已。 archerfish写的简介 一个美国愤青的言论,与骂人不同,愤得很有逻辑,更重要的是很有趣。相信这篇转载的文章会比偶自己的文章更让人感兴趣。 昨天忘了把原文链接给出来了:http://www.dailygarlic.com/anti-religion-atheism/2008/01/20/ 这里是原文链接 中文翻译的原文在:http://www.yeeyan.com/articles/view/17792/5140 译言上 原文些的很搞笑,大家可以看看,翻译得也超级传神,赞译言一个:) 译者: 在 digg 上看到这篇文章,回复很多。想看看这厮究竟说了些啥。之前大卫杨已经翻译过。我在他的文章的基础上加上了些自己的理解。
射水鱼闲聊互联网第五篇-播客与闪客还有馒头前文中Dale Dougherty观点中,在WEB1.0的中后期和WEB2.0的初期,一些令人兴奋的产品,应用和现象有规律的浮现出来,今天回过头去看看,我们发现不少WEB2.0时代的代表者与当时有规律的浮现出来的那些产品,应用和现象有着惊人的联系。
早在2000年前,Macromedia公司的FLASH以其优秀的矢量运算能力,图文并茂的表现力,action script脚本的程序能力和互交户性,最重要的是,由于充分调用了客户端计算机的运算能力使其数据传输量大大减小,从而成为了互联网动画的热门标准,一时间,FLASH动画成为了热门,除了广泛的商业设计应用外,类似于闪客帝国(flashempire.com),SHOWGOOE等的闪客联盟网站也大量涌现出来了。
相比起沃尔特·迪斯尼(Walt Disney)时代产生并延续了几十年的动画影视制作,FLASH允许人们在更低的门槛范围内制作动画内容,闪客们只要愿意,一个人或者几个人的小团队可以制作出很受用户欢迎的动画内容,诸如小小系列武打动画、大话三国系列搞笑剧情动画等受到了网民的热烈欢迎,而相比以前的动画制作,闪客们几乎不需要制作投资,不需要复杂的发行审核,也不需要巨额的推广投资,他们需要的仅仅是一个小团队成员(有时候甚至只是一个人)的创意、美工技术、制作技术以及,最重要的一点热情和兴趣,即便是需要有一定的投资,也只是几个朋友之间意思意思的工钱甚至只是一起搓一顿,因此他们不需要去寻找、恭维制片人,不需要去打通审核机构的关系,甚至不需要推广和宣传,因为他们的联盟网站需要大量的好作品去吸引用户。闪客制作动画的门槛,从迪斯尼时代所需要的正规化运作团队、业界声誉等,降低为仅仅需要才能了。
最令人兴奋的播客前现象,大概要数“馒头现象”了,一个几乎没有任何专业导演经验的年轻人,胡戈,以恶搞的手段重新编辑了陈凯歌的一部电影,谁知,这部恶搞出来的《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在互联网上竟然比凯歌的那部电影还红,很多网民没看过原片,但却看过《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很多网民正是看了“馒头”才去看的原片,害得陈凯歌喊出了那句充满了嫉恨的:“人不能无耻到这个程度”并威胁起诉,一个小民百姓对大导演的影片修改,在网络世界的影响力竟然远远超过了大导演的原始影片,以至于现在可能很多人记不得陈凯歌的那部影片,但却清晰的记得《一个馒头引起的血案》。
播客这个概念的正式诞生,还是与前Macromedia的FLASH有关,在Macromedia被图形处理巨头Adobe收购的前后,Flash技术开始涉足视频的编解码,同时由于宽带互联技术和数字影像采集技术的发展,著名的youtube网站诞生了。
播客、微视频是平民影视制作和分享的进一步平民化,相比起闪客帝国和“馒头”,播客的门槛进一步降低,播客们只需要有图像采集设备就可以做出微视频了,他们甚至不需要任何创意,更别说高深的技术和天才的创意了。小小,老蒋等天才闪客们,需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来钻研FLASH,需要非常专业的图形设计和脚本语言编程,而胡戈,则需要使用专业的非线性编辑程序,同时,他们都需要很天才的创意,尽管当年他们制作出自己的成名作品的时候,都几乎没有多少现金的投入,但是他们投入了很多精力去研究软件的时候和程序。然而播客们不一样,只要不违反微视频网站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不违反用户使用条款约定,播客可以把任何微视频放到网上,视频的采集甚至可以只是一个小小的摄像头,而视频的转编码,简单的剪辑等都有非常容易上手的应用软件来辅助,播客们几乎只需要几分钟来熟悉系统就可以立即开始自己的微视频发布生涯。
这种极低的门槛,自然使得播客们的内容参差不齐,于是评价播客的视频内容好坏有了一个新的标准,视频内容不再由专业的影视评论者去评论了,而是用广大的用户来评论,如果一个视频,收看的人非常多,虽然不能证明这个视频的优秀与否,但至少能说明它足够受欢迎,例如:至今为止很多人仍然不能理解,几年前youtube上最受欢迎的那个《星战小子》(The Star Wars Kid)视频为什么能有超过10亿次被观看记录,但是,一个傻小子拿一破棍子冒充绝地武士(Jedi)挥舞激光剑的微型小视频就是世界上最受欢迎的微视频,这有什么办法?WEB2.0就是一个用户自己作主的地方,10亿人看过的东西,就是最受欢迎的,尽管可能连星战小子自己也不明白自己为什么那么受欢迎,更别说专业的影评人了。
播客、微视频,满足了很多人制作视频内容的愿望,满足了很多人在视频上体现自己的愿望,也满足了大量用户猎奇的心理,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播客将这一切的成本在可能的范围内已经降到了最低,无论是硬件设备的投入,软件程序的使用,还是播客们自身能力的要求,这一切的一切,都降到了最低点。几年前,陈凯歌“羡慕”胡戈:“老子花了那么多钱,那么多时间和精力,那么多能力的积累凝结成的《无极》,被你小子一分钱不投入的随便改改居然比我的《无极》还火。”但是现在,或许胡戈、老蒋、小小这些互联网个人内容创造的领跑者们开始羡慕起那个拿棍子耍的傻小子,开始羡慕起那个仅仅用口型和夸张的表情来演绎别人原创流行歌曲的那个胖子,还有后舍男生了。 但我们不能简单的认为,微视频、播客让人们对影视作品的欣赏水平下降了,正是因为门槛被降到了足够低的程度,人们越来越多的可以通过今天的技术轻松分享他们的创意了,而这些创意被分享和被欣赏,正代表了不同类型人的不同需求。今天格莱美的获奖曲目比起几个世纪前的交响乐团来说,门槛降了很多,从而涌现出更多公众受欢迎的曲目,再以中国为例,一个世纪以前,人们听京剧的时候,一个优秀的京剧演员得有很多年的经验再加上一个乐团的伴奏,而即便是像梅兰芳这么优秀的京剧演员,也只有很少的人看过他的表演,而今天二十几岁就红透了华语届的周杰伦,数以亿计的华人听过他的歌曲,就应该感谢现代技术的发展使得门槛降低了,当然,更具有代表性的是香香,杨臣刚这类的网络歌手,他们在极低的投入下,获得了很大的关注度。技术的提高,门槛的降低或许会导致内容质量的参差不齐,但却给了更多具有创作的灵感的人以足够的平台,同样也让人们的文化生活变得更加民主,网民被主流文化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了,网民开始可以有选择的去决定自己所属的亚文化,“亚文化?无所谓,反正我喜欢。”而当一些从前的亚文化成为主流的时候,或许从前的主流文化也就沦为亚文化了,十几亿人喜欢的星战小子,代表着WEB2.0时代的“前亚文化”集合。 February 28 archerfish闲聊WEB2.0-第四篇 某客,文字游戏大集合自博客开始, “客”字成为了国内互联网的大明星,对于国内互联网用户而言,WEB2.0就是各种各样的“客”。如果说有人认为WEB2.0其实仅仅是商业宣传需要的文字游戏,那么这些某客,则彻彻底底是面对商业需要的文字游戏了,这些“客”们往往是来源一些英语国家市场策划者灵感的勉强音译,音译后几乎完全不能表达原词汇的意思,更有一些直接来自于国内的市场和商业策划者的灵感,如果脱离了整个WEB2.0市场环境,如果脱离了对现代互联网有较丰富使用经验的人群,这些带客的词汇将完全无法被理解。
博客来自于blog的很勉强的音译,事实上台湾译为部落格是更准确的音译,事实上博客的全称应为Web Log老外的策划者将其灵机一动组合成了Blog;奇客来源于GEEK这个词,原意为一些怪人,引申为对计算机和互联网很痴迷的这帮人群;而维客则来源于Wiki的勉强音译(以前被音译为维基),由维基百科全书(Wikipedia)简称而来。
而其他的几个“客”则更加来自于灵感,播客纯属取自博客的谐音,大概取意为播放的意思,也就是播放微视频;威客则是一个完完全全的国内自创词汇,取意为the key of wisdom[1](智慧的钥匙?)那几乎不符合规则的缩写WitKey。
国内互联网的“客”字其实由来已久,从早期将互联网的那帮捣乱者,当然也肯定是程序高手们命名为Hacker开始,国内就开始有了黑客这个名词(在这个名词的翻译上,大陆和台湾基本达成一致,大陆称作黑客,台湾称为駭客),其后由于黑客、駭客的概念广泛为人们理解,于是FLASH高手们便成为了闪客,或许是因为某客在大陆具有足够的群众基础,而且让人不经意的和高手、专家联系起来,因此当台湾将Blog忠实的翻译为部落格的时候,大陆的市场营销者们延续了“黑客”,“闪客”文化创造了博客,此后的那些“客”们也就可以想象了。 February 27 射水鱼闲聊WEB2.0第三篇 博客技术与进化正如上文所说的,博客其实是一种人性化的网站服务理念,其本身是完全可以基于WEB1.0时代的技术的,但随着WEB2.0时代的发展,一个新的概念出现了,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 社会化网络服务),以及一个几乎可以被认为是博客的双胞胎兄弟RSS(Really Simple Syndication内容简要聚合,也称聚合内容)也随着博客出现在WEB2.0的代表人物之中了。
SNS社会网络服务有机的将博客包容进去,用户在使用SNS的各种服务(例如视频,音乐,交友等)的同时,又可以通过其所包含的博客系统体现自我创造内容,并且由于SNS的服务使用户更加能够找到相同爱好的朋友,当然,这也潜意识的将博客的内容“拉向”了某一个范围,当然只是“拉”去不去由你,而不会像主题类论坛一样,删除与主题无关的内容。除了博客之外,SNS的名称和定义决定,博客只是它的子项,而不是它唯一提供的东西,如果说博客与从前的个人网站相比是自己动手建的房子与城市的公寓的区别的话,那么博客与SNS的区别则是公寓与带有酒吧、咖啡馆以及健身房的公寓之间的区别,同时还变着法的让这个公寓的住户们互相在一起玩,互相找到共同点,互相了解对方。其实,和博客一样,SNS不是什么新技术的飞跃,而是新的理念。
RSS才是技术,这个几乎和博客一同出生的孪生儿随着博客的成长而一同成长,或许是博客成就了RSS,而非RSS成就了博客,至少也是与博客相通的那种WEB2.0理念成就了RSS技术。
从核心来说,RSS确实是一个新东西,它往往是基于XML的,这种技术的实际应用正是WEB2.0的在应用和技术上互相促进的良性发展体现,RSS只是一个汇聚器,它把内容汇聚到用户的手里,如果想再具体一点理解它的话,它成就了这么一个现实,设想你拿着一张报纸在看,但是这张报纸里的每一篇文章都不是由编辑完成排版后送到你手上的,而是你根据你的需要和喜好,让编辑从各种不同的报纸上剪贴给你的,这就足够令人兴奋了。
遗憾的是,很少有人能够养得起那些优秀的编辑,对于大多数老百姓而言,请一个个人的医生或者律师都很难,更别说请一个编辑专门来帮你收集你感兴趣的信息了。
幸运的是我们有计算机,有互联网,有RSS,RSS还不能被称为那个编辑,实际上那个编辑是用户自己,RSS的聚合器,RSS的聚合网站页面为用户提供了那个编辑的工作平台,提供了那个展示平台,用户根据自己的需要去订阅了信息,而RSS是订阅和传播这个信息时的一个桥梁,用户订阅了自己需要的信息,RSS聚合器或者RSS聚合网站则几乎是即时的将用户所订阅的信息传到用户的手上,你或许喜欢去新浪看新闻,同时喜欢去网易看游戏,还同时得去女朋友的blog上看看她最近心情如何,还得同时去看看你的偶像最近的行踪,对了还有最近流行的音乐,电影啥的……你可能需要访问很多个网站。现在有了RSS,这些信息都将被直接送到你手上,很酷吧,例如iGoogle,也就是从前的Google personal page。 用户感兴趣的信息可以被汇集进来,还是蛮酷的。 February 26 射水鱼闲聊WEB2.0第二篇 从论坛到博客论坛和博客一样在发帖,一样在把自己的帖子分享给别人阅读,一样是由用户创造的内容和价值,但前者是WEB1.0时代甚者更早的东西并且没有引发什么革命性的东西,而后者则是WEB2.0的代表,成为互联网的革命性应用,但从博客的技术核心而言(暂不讨论RSS),其实和论坛(BBS)没什么特别大的区别,但是为什么博客成为了WEB2.0革命中的重要环节呢?
上图简单的列举了论坛(BBS)和博客(BLOG)的异同, 可以发现,两者的区别几乎完全是理念上的区别,而非技术上的区别。
论坛(BBS)是一个用户互相交流的地方,用户的发帖被限定在各个主题区域里(不过我们发现发帖量最高的地方往往是大杂烩类的灌水区:)用户除了可以挑选一下自己的头像和用户名之外(早期论坛甚至不能挑选头像,或只能挑选很少)几乎没有任何个性化的元素在里面,用户的个性,用户的成就感完全来自于帖子发了多少,帖子质量怎么样以及有多少人参与到帖子的讨论中来,而这一切,需要用户在这个网站呆上很长的时间。除了以上所述之外,论坛的版主,管理员们拥有很高的声望,明显高人一等,他们拥有很大的权力,他们是论坛里的高级阶层,他们享受着用户帐号的管理乃至生杀大权。
博客(BLOG)是一个用户表现自己的地方,用户所有发的帖子都被集中在自己的名下(当然播客系统也兼容着分类搜索功能),用户对自己的这个页面享有比较高的更改权力,可以随意的更改自己的页面风格、背景和头像,随意的更改自己的页面音乐,将属于自己的页面轻松的展示给别人,用户可以不是非常老的用户,甚至不需要写出很好的文章,也许只要相册里几张很漂亮的个人照片,也许只需要一个非常好听的背景音乐,也许只需要一个很漂亮的页面设计,就可以给每一个浏览者留下很深的印象。同时,在管理方面,在博客的系统思路力,完全不突出管理员、版主的概念,取而代之的,是网站的服务人员,这些人(其实很多时候是机器人)不再高高在上,不再耀武扬威,而是在为用户服务,他们为用户提供其他人的博客,他们为用户提供推荐的风格,他们帮助用户把好文章放到更容易被人看到的地方……
博客,其实就是采用另一种构建思路而创造的似乎更高级,更人性化的论坛类的网站系统,但对于用户来说,博客其实就使WEB1.0时代的个人网站,只不过那个时候得一切靠自己,而现在,则有人为你提供模版,提供空间和地址,提供着各种各样服务的个人网站,在这个网站里,你享受很高的权力,你可以随意变更自己的风格,你可以随意添加自己的内容,只要你的内容不违法,道理上讲,没有人能够随便删除的你内容,哪怕你贴一张狗的照片说是你自己,或者你在博客上天天灌纯净水,也不会有人管你,那是你的自由,你拥有你的博客。
除了足够人性化之外,博客也带个人们一个灰姑娘童话般的(一般都比较很渺茫的)希望,博客们可以是草根,博客们可以只有很低的学历,博客们可以是一个非常潦倒的人(当然,至少得用得了或者用得起电脑和互联网),但你发在你的博客上的内容,很可能会让你一夜成名,而这一切无非只在于运气,或许会像买彩票,或许比买彩票的中奖机率高,而且是付出了努力的回报,并不需要付出彩票的那两块钱和买彩票的时间,只要一个人所创造的内容够好,并且能够持续的创造出好内容,这个人就很可能会被发现,并且被人欣赏。当然,绝大多数博客们,几乎从来没有想过自己的成名,他们只是享受着自己所创造的内容给自己最多包括几个朋友所带来的乐趣或者其他意义,这也是为什么一些知名的草根博客们在成名后往往都说的一句话:“我从来没想过我可以成名”,而不是“我就是为了成名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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